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五、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六、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七、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八、食品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九、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