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
通   知
各支部、各科室、系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河南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按照省纪委、省教育厅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严防节日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借机反弹,确保廉洁过节,打造学校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廉政准则》的重要节点,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着力加强对关于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部门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各部门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部门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藏场所违规吃喝、公款吃喝、
旅游、公车私用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
    9、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10、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纪检监察室通过有效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要时刻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持续不断地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查不贷,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曝光,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监督举报电话:0371-63219772
特此通知。
 

 
中共河南省工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