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师工作评价方案


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师工作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科学、规范、多主体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与激励功能。通过评价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和技能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评价原则
1、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行为的基础上,充分激发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在评价过程中应该依据评价的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价。
3、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对教师进行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注重开展促进教师行为改进的过程性评价。
4、自评互评与测评相结合。教师评价应该坚持主体的多元化,在引导教师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组成领导测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等多种评价参与的评价体系。
5、导向与激励相结合。通过评价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发展。
三、评价的指标及权重
结合教师年终考核的需要,在涵盖教师工作德勤能绩等方面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特点,将教师评价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
1、学校对教师的工作的评价。包括基本素养、育人工作、教学工作、工作量等4个二级指标,权重为40%。其中基本素养主要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等基本情况;育人工作着重从班级德育工作和学科德育工作两个方面考察;教学工作重点考察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及批改、辅导、教学研究等常规教学过程要素;工作量主要依据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和出勤率进行考察。
2、学生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学生对教师的工作评价包括课堂教学、作业训练和辅导等3个二级指标,权重为20%。
3、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包括学生学习成效1个二级指标,权重为40%,学生考试成绩,分文化课和技能操作考试及格率合格达到目标情况。
四、评价实施与方法
(一)为了切实加强评价工作,成立教师工作评价领导小组,下设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华
组  员: 陶林  郭绍彬  汪海平 王荣琴   王建伟  周自斌  王聪兴  于连荣  毛志刚
2、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委员:
陶林  唐龙 熊淑娟  郭绍彬 曹峰 汪海平 李冬芳 王荣琴 孙晓红  王建伟 岑静 周自斌王聪兴  于连荣王建斌 毛志刚 韩阳
 
    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职责是:依据教师工作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公示评价结果;负责申诉处理。
(二)由学校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组织系部、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见《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师工作评价细则表》。
(三)本方案适用担负教学工作的教师评价。学校专职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评价由各处室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另行制定评价方案。
(四)教师工作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实行自评互评与学校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细则中加分因素由教师出具获奖原件等资料自评,课堂教学评分由系部教师互评)。
(五)本方案评价总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在90分以上者为一等(优秀),得分在70—89分者为二等(合格),得分在60—69分者为三等(基本合格),得分在59分以下者为四等(不合格);连续二年基本合格视为不合格。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教师;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受记大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所任学科成绩长期处于末位者。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依据,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2、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3、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调配的依据。评价基本合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不合格的教师待岗。
4、评价结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表彰奖励、提拔重用、交流调动、诫勉降免的主要依据。
附表: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师工作评价细则

                                       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务处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