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工业学校委员会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豫工校党〔2012〕8号

 

中共河南省工业学校委员会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校长张华   党委书记范吉钰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豫教党〔201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责任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抓好传达部署与贯彻落实
1、贯彻精神部署工作。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召开我校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下发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传达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校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2、分解任务制订目标。按照上级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特别是《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12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及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坚持“一岗双责”,校长、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本部门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涉及到的任务;责任科室抓好落实。
3、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校党委及时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校长、党委书记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及时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疑难问题亲自督办解决。
4、检查考核狠抓落实。责任制工作实行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制度。6月底前各科室年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召开述职述廉会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汇报年度工作的同时,汇报本科室承担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和本科室及本人廉政情况。
5、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责任追究。对考核结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实行廉政或诫勉谈话,并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实行责任追究的行为,视其情节,追究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各部门
(二)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各部门
(三)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校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并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二、严明党的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对我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的教育督导,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吃空饷和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我校的学籍管理,改进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严肃处理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领导责任人:王彬、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学生科、各系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监督,研究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铺张浪费等不良作风和行为,制止违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问题的发生。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校办、党办、人事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2、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会议和出差定点以及其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和零星公务购买支出管理办法。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精简文件和简报,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各部门
四、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严肃党纪政纪
1、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办理制度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督办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举报,认真受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结果的及时转办要结果,及时催办结案。对重大信访举报认真调查核实,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办。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2、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案件,工程建设、图书教材采购、学生用品采购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等工作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和谋取不正当利益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等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3、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审理、申诉、督办和通报情况制度,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研究分析和把握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弥补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五、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2、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有价证券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按照上级规定学校校级领导接受的现金可直接上交“河南省581廉政账户”,各种有价证券、实物可交驻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学校中层及以下党员干部接受的现金可直接上交“河南省581廉政账户”,各种有价证券、实物直接交学校纪检监察室。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3、继续开展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和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实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校办、纪检监察室
4、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问题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校办、纪检监察室
5、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落实相关措施,形成防治“小金库”机制体系。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6、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校办
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按照《河南省工业学校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豫工校党字[2008]27号)的分工,开展对各科室牵头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通报其牵头任务的完成和进展情况;年底开展对各科室惩防体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体系。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党办、纪检监察室
2、落实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校党委成员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的内容。健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落实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的制度。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党办、纪检监察室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充实廉洁教育内容,进行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校报、校刊等传统阵地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和廉政理论研究,组织广大师生参与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
领导责任人:张华、王彬
责任科室:教务处、学生科团委、各系部
4、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工作。特别是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正面引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校办、党办、工会、纪检监察室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规范学校工作人员从政从教行为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组织、保密、外事、财务、廉政等纪律规范,规范学校工作人员从政从教行为。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处室:人事科、校办、纪检监察室
2、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财产报废的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有关资产监管的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财务科、总务科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加强青少年廉洁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教务处、各系部
4、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人事科、各系部
5、加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认真处理学校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着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保卫科、学生科、伙食科、各系部
6、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追究责任。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校办、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继续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重点分析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2、深化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健全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对校务公开管理与监督,切实做到重大校务事项公开透明。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责任科室:校办、人事科、有关科室
3、切实加强纪律监督。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基建、采购、招标、评审、科研经费等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纪律监督。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河南省工业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标准和选拔程序,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行为。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2、推进教育投资体制和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规范学校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财务收支、资金运作和使用;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和制度,规范项目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教育经费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财务科
3、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办法;实行“管采分离”,建立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相互制约机制;完善预算编制、计划执行、资金支付和信息统计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制度,加强对仪器设备、学生用品、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财务科
(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把反腐倡廉制度寓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之中,坚持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进行廉政风险论证,在具体实施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把廉政要求寓于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改革发展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相配套,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点落实“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程序和决策执行、反馈纠偏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责任科室:校办、党办
2、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责任科室:党办、各支部
3、实行述职述廉制度。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领导责任人:张华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4、实行四谈话一提醒制度。实行班子成员不定期对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制度,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有苗头性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实行诫勉谈话。实行重大节假日前廉政提醒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5、坚持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保障党员权利。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执行情况公开等制度。落实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责任科室:各支部、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室
八、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1、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2、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3、严查违纪违规收费案件。重点查处教育收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对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建设情况等进行评议,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热线、意见箱和互联网相互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推进评议工作向服务师生延伸,推动我校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