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学生安全知识及法制教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现就在我校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及法制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职责
1. 学校保卫科、团委、作为学生安全知识、法制教育的负责部门;负责制订教育计划。
2. 系部在制订系部工作计划,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有安全及法制教育;学生班主任,管理班级计划的同时注重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努力完成法制教育任务。
二、具体实施
1. 计划落实:保卫科、团委负责制定学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2. 课时落实:
(1)保卫科、团委,每年集中全校学生上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次。
(2)班主任召开班会,每学期安排两节安全知识及法制知识教育班会;每逢节假日前加强安全知识教育。
(3)保卫科、团委、系部可通过校园网络、法制及安全知识宣传图片展板、主题活动、专题教育活动等开展教育活动。
3.内容说明:班主任召开班会,以保卫科下发的《安全知识教育》及团委购买的法制教育光碟为内容;系部组织的活动内容可自选。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教育工作。
 
 
 
 
 
                                保卫科  团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