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
关于在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会员卡
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清退会员卡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范围、时限
1.清退对象。此次清退工作的对象是我校全体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学校纪委委员、纪检干部不再重复参加(年初已经清退过)。
2.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持卡人可以会员身份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3.清退时限。清退工作从即日开始至2013年12月20日结束。
二、清退方式方法
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党员干部,个人自行清退,组织不接受个人上缴会员卡。未持有或已自行清退的,均应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见附件),于12月20号前交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1-63219772
附件: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校纪委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