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廉洁勤俭过节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廉洁勤俭过节的
通    知
 
各支部、各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及省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六个严禁”的通知》豫高纪【2013】17号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做到廉洁节俭过节。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贺岁纪念品、土特产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其他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送礼金等拜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规定。
二、严禁索取、接受和学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贺岁纪念品、土特产品、其他年货节礼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以拜年为名到上级机关或有业务关系的单位、部门走访、送礼,或者宴请有关工作人员。
四、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或者文艺晚会。节日团拜、联欢活动严禁组织抽奖活动和变相发放钱物。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者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组织或者参与境内外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旅游、度假费用,
六、严禁用公车或者向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车辆探亲访友、游山玩水。
七、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领导班子、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按通知要求办事,做遵守廉政纪律模范,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不送不收。对无法拒绝的礼品、礼券主动上缴纪检监察部门,对无法拒绝的礼金上缴河南廉政账户。
为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和通知要求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送礼、受礼等不正之风,过一个廉洁节俭的“双节”。
    各举报渠道如下:
    中纪委举报网站:http://jfts.mos.gov.cn/
    省纪委举报网站: http://henan.12388.gov.cn/
    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电话:12388
    厅纪检组举报电话:69691796
    学校举报电话:63219772
河南廉政帐户:用户名:“河南省58l廉政账户”;账号:1702130829200058149(工行)。
特此通知。
 
 
 
 
中共河南省工业学校纪委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