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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01-10 09:06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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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系、部:
2013年,全校广大师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师德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以“两创两争”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把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经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文明科室、文明班级、文明职工和文明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1、文明科室的评选名额为4个。
2、文明班级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班级总数的20%。
3、文明职工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校教职工总数的30%。(年度考核优秀必须是文明职工,中层干部不计入科室职工总数)。
4、文明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5、中层干部评选比例为40%,由文明办组织评选。
二、组织实施
1、文明科室的评选由各科室推荐,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文明教师、文明职工的评选以科室、系部为单位组织。名额不足1个的科室由科室推荐,文明办组织集中评选。
3、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学生科、团委组织。
各科室请于2013年12月27日之前将文明集体和个人名单汇总后报至学校文明办。
三、要求
1.表彰“两创两争”活动文明集体和个人,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附件:河南省工业学校文明科室、文明班级、文明职工、文明学生标准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文明科室、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一、文明科室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模范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规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科室班子团结,和谐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3、思想解放,勇于改革,创造性地完成科室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4、廉洁从政,能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及我校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无违纪违法事件。
5、科室成员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积极创建节约型校园。
6、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办公秩序文明优良。
7、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公共卫生,工作环境洁净优美。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班级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三、文明职工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和服务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事业,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四、文明学生标准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