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师德,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的教师队伍,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4、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有较突出的事迹;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6、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长期勤恳踏实、埋头工作,无私奉献;
7、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师德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全校共推荐师德先进个人6名,其中中层干部1名,三系一部各1名,行政科室1名。
2、各系、部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从2013年度考核优秀或优秀班主任中产生,适当向班主任倾斜。
3、中层干部、各科室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13年年度考核优秀,年度绩效考核优秀,文明职工,优秀班主任。
4、行政科室可每科室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集中评选。中层干部和行政科室的师德先进个人由党办组织评选。
5、各部门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填写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于2013年12月27日前交到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3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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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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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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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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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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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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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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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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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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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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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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