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校长 张华   党委书记 范吉钰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党组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豫教党〔201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责任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抓好传达部署与贯彻落实
1、贯彻精神部署工作。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召开我校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下发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传达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校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2、分解任务制订目标。按照上级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特别是《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13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及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坚持“一岗双责”,校长、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本部门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涉及到的任务;责任科室抓好落实。
3、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校党委及时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校长、党委书记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及时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疑难问题亲自督办解决。
4、检查考核狠抓落实。责任制工作实行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制度。6月底前各科室年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召开述职述廉会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汇报年度工作的同时,汇报本科室承担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和本科室及本人廉政情况。
5、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责任追究。对考核结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实行廉政或诫勉谈话,并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实行责任追究的行为,视其情节,追究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各部门
(二)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各部门
(三)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校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并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二、 严明党的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我校的学籍管理,建立完善我校教育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开展对我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的教育督导,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吃空饷和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改进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严肃处理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领导责任人:王彬、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学生科、各系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若干意见及教育厅的实施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将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纳入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校长办公室抓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定期向校党委汇报。纪检监察室抓好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刘宝亮
  责任科室:校办、纪检监察室
2、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研究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违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问题的发生。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刘宝亮
  责任处室:校办、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3、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建设“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和谐”的五型领导班子为载体,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刘宝亮
  责任科室:校办、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室
4、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和零星公务购买支出管理办法,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宴请和送礼,各类会议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精简文件和简报,公务出差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从严控制差旅费管理。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责任科室:校办、财务科
四、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严肃党纪政纪
1、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办理制度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督办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举报,认真受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结果的及时转办要结果,及时催办结案。对重大信访举报认真调查核实,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办。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2、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案件,工程建设、图书教材采购、学生用品采购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等工作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和谋取不正当利益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等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3、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审理、申诉、督办和通报情况制度,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研究分析和把握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弥补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五、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2、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3、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校办
4、加强对《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一)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经验,制定我校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党办、纪检监察室
2、落实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校党委成员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的内容。健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落实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的制度。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党办、纪检监察室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在全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充实廉洁教育内容,进行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校报、校刊等传统阵地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 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和廉政理论研究,组织广大师生参与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
领导责任人:张华、王彬
责任科室:教务处、学生科、团委、各系部
4、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党办、纪检监察室
5、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工作。特别是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正面引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校办、党办、纪检监察室、工会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制约
  1、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回顾,不断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党办、纪检监察室
2、深化学校党务校务公开。落实我校关于《河南省工业学校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并落实学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学校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进“两转两提”。全面推进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收费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加强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加强我校校园网建设平台的公开。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3、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制度,学校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办法;实行“管采分离”,建立财务部门、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等相互制约机制;加强对实习实训设备、学生用品、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
领导责任人:张华、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4、加强对职称评审等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职称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委遴选等管理办法,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责任人:张华、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标准和选拔程序。改进和完善学校中层干部考察办法,坚持和完善对拟任职人选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制度,坚持和完善对拟任职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落实任职回避,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  纪检监察室
  6、规范学校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组织、保密、外事、财务、廉政等纪律规范,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 纪检监察室
  7、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和评价机制。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财产报废的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有关资产监管的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刘宝亮
责任科室: 财务科、纪检监察室、总务科
   8、加强学籍学历管理和监督。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录取库信息注册学籍。严格毕业证资格审查,根据学籍库的信息,切实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
领导责任人:王彬
责任科室:学生科 、招生办
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建设年”系列主题活动,做好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制定教师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责任科室:党办  
10、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人事科、教务处
11、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领导责任人:张华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
责任科室:学生科、保卫科、伙食科
  12、加强学校稳定工作。健全学校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认真处理学校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领导责任人:张华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
责任科室:学生科、保卫科、伙食科
13、切实加强和改善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人事科、离退休科
  14、开展重要文件制度起草的廉洁性审查评估工作。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15、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领导责任人:张华  范吉钰  刘宝亮
责任科室:校办、党办、人事科、监察室
16、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基建、采购、招标、评审、评估、科研经费审批使用等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纪律监督。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四)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七、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措施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点落实“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程序和决策执行、反馈纠偏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责任科室:校办、党办
2、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责任科室:党办、各支部
3、实行述职述廉制度。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领导责任人:张华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4、实行“四谈话一提醒”制度。实行班子成员不定期对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制度,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有苗头性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实行诫勉谈话。实行重大节假日前廉政提醒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华、范吉钰
分管领导责任人:王贵新、王彬、刘宝亮、邓全
责任科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5、坚持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保障党员权利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执行情况公开等制度。落实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
领导责任人:范吉钰
责任科室:党办、各支部、纪检监察室
八、按照上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努力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一)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1、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查违纪违规收费案件。重点查处教育收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对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建设情况等进行评议,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热线、意见箱和互联网相互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体实践活动,推动我校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领导责任人 :张华、刘宝亮
责任科室:各部门
  3、加强我校基建管理,深化学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制度,做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一律进行招投标;健全完善基建项目管理与基建财务管理相分离的制度,实施基建项目工程付款“两支笔”会签办法;实行基建项目全程审计制度;完善基建工程廉政制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领导责任人:张华、王贵新、刘宝亮
  责任科室:财务科、基建办、纪检监察室
  4、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我校财务管理和监督体制;开展财务审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
  领导责任人:张华
  责任科室:财务科
5、继续开展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和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实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校办、纪检监察室
6、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落实相关措施,形成防治“小金库”机制体系。
分管领导责任人:刘宝亮
责任科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