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师选拔标准
1.能较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工作认真负责,善于表达沟通、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德才兼备。 3.导师一般在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4.导师需是专业科室骨干教师。
5.导师要求中级及以上“双师型”讲师担任。
6.有过评选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师者优先。
(二)导师工作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学徒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技能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平时要努力实习实训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实习实训指导水平。
3.对学徒实验班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实行全面负责制。负责对学徒进行实习实训目标、文明礼貌、实习实训适应性、生活生产安全等实习实训前教育,教育学徒实习实训期间遵守企业各项工作制度,培养学徒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4.指导实习实训学徒深化专业理论实习实训,耐心及时解答学徒提出的问题。
5.协助带教师傅做好学徒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徒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6.指导学徒认真填写实习实训生手册并经常检查,对学徒的实习实训小结填写评语并签名。
7.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和带教师傅的意见,对实习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会同实习实训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对实习实训学徒的岗位评价考核,负责对学徒的实习实训鉴定。
9、负责聘用学徒制试验班的任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师傅,负责与外部企业进行具体的联合培养方面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10、负责配合学校对学徒制实验班的运行进行定期汇报和中期验收汇报以及毕业汇报。
11.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河南省工业学校 学徒制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