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系部
- 河南省工业学校实训中心安全总则
河南省工业学校实训中心安全总则
2012-06-18 09:48 by admin
834
0
1、实训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遵守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规则;来中心参观人员必须经过实训中心管理办公室批准,派专人引导参观,不得私自东跑西逛,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床等电气设备;
2、实习学生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构造、传动、各部分手柄的作用及操作方法和系统操作指令,经实习教师许可后,方可操作机床等设备;
3、到实训中心生产、实习人员,不得穿宽大衣服,衣物袖口带子要扎好,留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收入工作帽内;
4、在实训中心工作或实习,不得光臂赤脚;
5、各车间、实训室电源总开关由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乱动;
6、易燃、易爆物品,需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用过的棉纱、油布及其它材料,不许乱扔,必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7、铁屑或铁钉等物品,不许乱扔乱放,应倒入指定的容器或废料堆里;
8、一切应用的工具、原料或成品,应整齐的摆放;
9、随时保持机器、工具及工作场地的清洁整齐;
10、照明不足时,必须开灯,停电时,应立即关闭电门;
11、如遇火灾或听到火警,应迅速使用场内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2、如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将受伤人护送到医务室急救,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13、如有违反操作规程者,应由各级负责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酌情处理;
14、教师、学生和其他一切工作人员,均有权提出安全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