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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学校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制度
2012-06-14 16:42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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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学校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制度
生产实习教学的考核方式有:平时考查、学期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工鉴定。
1、成绩考核主要是指“应知”(笔试)得分或“应会”(实际操作技能)的动作正确程度,以及产品或工件质量、实用工时、操作方法、遵守规章制度、安全文明生产等内容,按评分标准确定。
2、学期实习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及实习操作成绩组成,其比例为平时占30%,期末占50%,操作成绩占20%,实习期间操行成绩,由实习老师评定,班主任认可。
3、学生的平时成绩,由每一位实习课题的提问、作业、练习、测验、试件评定及教师观察考核的记录等组成,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每一课题都应有独立的平时成绩。
4、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在学校领导下,由实训科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具体组织实施。
5、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试题,由职业技能鉴定所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或参加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或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鉴定,期末考试试题由实习老师按照教学大纲和职业鉴定等级工标准命题,实训科审核,学校批准。
6、学期考试由教务处与各系部协同组织实施。
7、考试成绩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密封装订,采用流水作业评分办法评定。
8、因故经学校批准未参加考试者,给予补考,成绩实计。其他考试不及格,给一次补考,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记60分,并注明“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及格者按实记。
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务处
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