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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学校新教师培养与指导细则
2012-06-14 16:29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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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学校新教师培养与指导细则
为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完善师资队伍培养建设,积极促进我校新进教师的健康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更好地为我校职业教育事业服务,特制订此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新教师培养的指导思想是:以德为先,能力为本,以老带新,行为规范。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使新教师热爱教育工作、,熟悉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牢记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职业教育理念及教学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提高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引领广大新老教师,积极投身到产学研工作中去,树立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为社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服务。
二、实施措施
1 .培养对象为学校当年引进、录用到教学岗位的新教师,培养期为两年。分别以专业教研室为主,根据新教师的工作职责制订培养计划,为每一位新教师委派一名指导教师,明确目标、职责,签订指导协议,颁发聘任证书。
2 .新教师职责:
(1 )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
(2 )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
(3 )每月至少听课4 节,听课对象可为指导教师、本组(教研室)教师或者在学校教学活动中表现优秀者;
(4 )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汇报课;
(5 )积极参与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说课、集体备课、教学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6 )每学期末提交完整的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
(7 )在确保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钻研专业技术,注重对外交流,两年内至少参与一项校内科研项目,或者一项企业技术服务;
(8 )提交培养期满时的总结材料;
(9 )培养期内担任学生辅导员,并实行坐班制。
3 .指导教师职责:
(1 )对新教师在教学文件学习、常规教学文档编写、课堂教学过程等方面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检查;
(2 )每学期至少听课四次;
(3 )每月审查一次新教师教学文件及其学生作业或报告材料,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 )多交流了解情况,及时解答新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被指导对象有严重影响教学或其他工作的行为,及时向专业组或教务处汇报;
(5 )学年末上交一份评价报告及总结材料。
4 .各专业组及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新老教师的工作职责,及时落实有关教学活动与学生活动,并不定期地给予以督促、检查、指导。
5 .教务处在学期末组织一次新老教师座谈会,在学年末组织一次新教师讲课比赛及优秀教案评比,并安排考评总结会。
6 . 学校在新教师进校的三年内,积极开展有关教学与学生活动,创造产学研条件,为新教师在教学、管理、科研等多方面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
三、考评与奖励
1 .专业组成立考评小组对新教师培养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象分为新教师和指导教师两部分,考评结果设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培养期内,新教师一次考评不合格,延长培养期一年;两次考评不合格,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对新教师和相应指导教师在年度考评中获得良好以上评价的,可适当予以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
2 .新教师考评细则
(1 )新教师十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6 分,占60% ;
(2 )学生评教打分折算,占12% ;
(3 )新教师讲课比赛打分折算,占12% ;
(4 )新教师优秀教案评比折算,占14% ;
(5 )获得校级奖励的,每有一项加10 分;
(6)受到处分的,每有一次分别扣10 分(校级),有违师德师风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8 分。
3 .指导教师考评细则
(1 )指导教师五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10 分,占50% ;
(2 )所指导的新教师,其总考评分折算,占30%
(3 )所指导的新教师, 其优秀教案评比分折算,占20% 。
四、本细则解释权在教务处。
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务处
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