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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学督导检查制度
2012-06-14 16:22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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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教学检查工作分期初、期中、期末和平时检查四项。
一、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室安排、教师聘请、教材到位情况;
2、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
3、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学计划和校历、授课进度表、学生名册、教学大纲、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4、课程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程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5、教学设施、教学软件及各类教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6、学生选课、补考的准备情况;
7、教师出勤、学生报到注册、出勤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二周。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以督导办、学生科为主分别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第一周上课情况和学生到校、出勤情况;以督导办、办公室为主检查教学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情况;各部、教研室分别进行自查,并于第二周末,将检查的结果填报督导办。开课运行情况的检查要求班主任到场检查本班学生上课情况。
(四)、检查方式:开学前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并结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安排及措施:
开学前各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本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学校领导、督导办、学生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部听取期初工作准备情况汇报,进行教学秩序检查;第三周,形成学校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并印发全校。
二、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批改情况;
3、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5、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
6、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7、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了解实习进度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实习基地领导对学生的反映。
(二)、检查时间:第九周到十一周。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督导办组织本处有关人员、督导委员会成员和 部领导、教研室主任,通过查阅教案、作业、听课等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四)、检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开现场会、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教学保障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执行教学规程的情况。
(五)、检查安排及措施:
教学情况检查由各部自查和督导办抽查相结合,各部在对教师进行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形成部《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及《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包括各教研室总结和部总结,总结中要明确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各部于第十二周周末将检查情况报督导办。
三、 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内容:
1、期末考试准备情况:各部的考前教育情况,试题规范、题量和试题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或考查)过程、阅卷、成绩评定和考试分析。
2、本学期全面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本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和备课(教案)情况及相关材料,实验室开放情况和实习、技能训练等,各部、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3、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第十九到二十周。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督导办会对各部期末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教学检查采取巡查考场、阅卷现场、召开汇报会、查阅各教研室总结材料等方式,以部自查与督导办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部自查为主。
(五)、检查安排及措施: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查结果由各部分别汇总后于放假前报督导办。各部将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存档,作为学校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四、日常教学检查
(一)、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主要有“天天查”和“月月查”,由各部负责实施,督导办会进行抽查。
1、 “天天查”即各部每天对所属教学班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缺课现象,调(停)课是否经过审批,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事件及时向督导办报告。
2、“月月查”是在“天天查”的基础上,各部成立考核小组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月度检查,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内容包括: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评改情况。各部将月度检查结果量化整理后,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二)、坚持教学质量“六查”制度。
教学“六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教案、查授课、查教学纪律、查作业、查实践教学、查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六查”制度,由督导办负责,各部、教研室和督导委员会根据“六查”内容分项实施,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系部将“六查”情况报督导办,督导办将各部开展“六查”情况作为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检查情况的总结。
学校检查小组和部检查小组要对每个部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应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各部教师本人、学生本人(班级)等,有助于教与学的双向促进。
(四)、督导办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总结写出全校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在教学例会或教师大会上通报。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制度由督导办负责解释。